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首页 | 狮城生活 | 狮城工作 | 免费留学 | 狮城学校 | ACCA专栏 | 最新招生 | 签证申请 |表格下载 | 常见问答| 联系我们 | 进入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新加坡 留学狮城网 >> 签证申请 >> 出入境信息 >> 新闻信息 >> 文章正文
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程序            【字体:
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程序
作者:T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


 

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程序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一、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注意事项:

  填写前,首先要仔细新闻记者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查询;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门连在一起写,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夹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的填“邀请信“等。

 
二.护照遗失办理

  如果在国内遗失了护照,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要详细向公安机关说明护照的遗失时间,地点和护照内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然后到当地报纸刊登丢失护照声明(一定要写明姓名和护照号码)。

  如果在国外(境外)遗失了护照,应迅速向当地警察报案并履行详细的登记手续时,同时应尽快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并同时提出补发护照申请。

  为防止护照遗失,有人事先把护照号码记在另外的小本子上,也有的把护照的第一页中的内容全部复印保存起来,这也是护照万一遗失后利于迅速查找和报案使用的好办法。

三.办理补发护照手续

  持照人护照遗失后,须办理补发新护照的手续时,可到护照颁发机关,按下列情形分别办理手续:

(1)未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前遗失护照者,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1.提交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申请材料;

2.提交护照遗失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3.提交当地报纸关于护照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原版报纸);

4.提交原申请护照时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5.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单位盖章等手续;

6.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审理后,即可在约定的时间取得补发的新护照。

(2)已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后遗失护照者,也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1.提交如(1)所示的有关证明材料;

2.提交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发给签证的证明;

3.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取得补发的新护照。》

(3)从境外短期回国后遗失护照者,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损坏)等,需要重新补发新护照者,均须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供遗失(或损坏)护照经过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登报宣布遗失护照的作废证明等。经公安机关审理后,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获得补发的新护照。

(4)在国外逗留期间遗失护照者,须立即到当地警察机关报案,然后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申领补发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四.不能 “异地”办理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这里明确指出,公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申领护照手续。只要符合条件,证件材料齐备,都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到护照。如果申请人不在户口所在地申领护照而到其他地方申办,发照机关是不受理的。

 

文章录入:pingli    责任编辑:pingli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购买机票注意事项

  • 护照的作用和内容

  • 护照的内容

  • 出入境常见问答

  • 购票寄运和机场需知

  • 出国行李打包术

  • 出国行李准备

  • 行李超重了该如何选择

  • 出国身体检查

  •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新加坡:
    地址: 190 Middle Road #19-05 Singapore
    Email:liuxuesg@gmail.com
    电话:Honggang: 0065-91599546

    中国上海办事处
    电话:(021) 51294876
    FAX: (021) 51026181; QQ:664742000 ; 30325895
    Email: liuxuesg@hotmail.com

    Copyright @2004 www.liuxuesg.com All Right Reserved 留学狮城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 鄂ICP备05010661号